女子白天上班晚上偷柴油,伙同男友一年內(nèi)作案20余起,盜油1.7萬余升,涉案價值8萬余元。2月24日,湖北宜都市公安局通報,犯罪嫌疑人鄭某、陳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1月12日,宜都市公安局姚家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停放在該市外環(huán)路某修理廠內(nèi)的多輛挖掘機和工程車油箱柴油被盜,涉案價值不低于1.6萬元。
宜都警方立即組建專班開展全面調(diào)查。經(jīng)偵查發(fā)現(xiàn),自2016年1月起,宜都王家畈鎮(zhèn)、五眼泉鎮(zhèn)、聶家河鎮(zhèn)等派出所相繼接到過挖掘機內(nèi)柴油被盜的報警,嫌疑人均選擇盜竊工程車油箱內(nèi)柴油,且作案手法極其相似,初步判定系同一盜竊團伙所為。
通過調(diào)取案發(fā)地附近的監(jiān)控,民警鎖定了作案嫌疑車輛,嫌疑人陳某、鄭某也“浮出水面”。隨后,宜都警方在宜昌城區(qū)夜明珠附近一出租房內(nèi)將陳某、鄭某抓獲歸案,并查獲其用于作案的小型貨車及空油壺、吸管、扁擔(dān)、塑料筐等工具。
經(jīng)審訊,陳某(男,59歲,長陽人),鄭某(女,46歲,長陽人),陳某交代,2006年曾因盜竊柴油,被長陽縣人民法院判刑兩年半。出獄后,于2014年買了輛小貨車,平時幫別人搬搬家、跑跑運輸,后一段時間手頭不寬裕又想起了干老本行,剛開始偷的柴油只是用于自己跑運輸,后來直接將偷來的柴油以略低于市場的價格賣給潘家灣個體木柴加工作坊來牟利。
盜竊時間均選在凌晨,陳某、鄭某開著小貨車到宜昌周邊縣市,選擇停放在公路附近工程車輛,將油導(dǎo)入自帶的油壺內(nèi),陳某將車開走,待鄭某將油壺灌滿后打電話給陳某將其接走。待所盜油壺積少成多后,再買給木柴加工作坊。令辦案民警驚訝的是鄭某有正經(jīng)的工作,白天在一家單位食堂上班,晚上卻跟著陳某出來偷柴油,第二天再照常上班。
據(jù)統(tǒng)計,2016年至2017年1月期間,陳某、鄭某先后在宜昌、宜都、點軍、夷陵等多地盜竊柴油作案20余起,盜竊柴油17000余升,涉案價值8萬余元。陳某、鄭某于2月18日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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