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本市老舊機動車的淘汰更新,持續(xù)改善空氣質量,經1月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本市將實施2015-2016年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
方案規(guī)定對使用6年及以上、提前1年及以上報廢的車輛車均補助8000元,小客車最高補助8500元,重型柴油車最高補助21500元;對轉出車輛不再予以補助。若報廢老舊機動車的車主更換新車,汽車生產企業(yè)按照平均標準不低于政府補助的原則再給予車主購置新車獎勵。
與2013-2014年本市實施的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相比較,2015-2016年新方案在保持現(xiàn)有補助辦理模式的基礎上,主要將報廢車輛補助車均提高了2000元,對轉出車輛不再予以補助,加大了重型柴油車報廢鼓勵力度,并與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同時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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